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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关于建立连南瑶族自治县农田水利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2、融交字〔2022〕12号(融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2—2025年柳州市公路品质工程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3、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工作职责的通知
关于建立连南瑶族自治县农田水利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南府办函〔2023〕1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弱项,提高我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建立连南瑶族自治县农田水利建设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战略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统筹组织全县各镇、各有关单位协同推进农田水利建设,督促指导工作任务落实,协调解决涉及农田水利建设工作的重要问题,加快补齐我县农田水利设施短板弱项,形成从水源到田间完整的灌排工程体系,为巩固提升我县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提供坚实支撑。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相关任务。 二、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分管农业农村、水利工作的县领导担任总召集人,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协调农业农村、水利工作的相关副主任和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成员包括县经发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 三、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下设大中型灌区建设与管理工作专班、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短板工作专班,分别由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开展工作。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主持。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单位参加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联席会议决定事项并印发相关单位,重大事项按程序上报县政府审批。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应及时将农田水利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交联席会议研究,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股室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提出,按程序报总召集人批准。联席会议不纳入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 附件:连南瑶族自治县农田水利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5日 附件 连南瑶族自治县农田水利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邓茂林 副县长 召集人:潘启情 县委县政府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 曾伟青 县水利局局长 罗桂远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陈 政 县经发局副局长 蓝碧春 县财政局副局长 房洪波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邓玉梅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唐四贵 县水利局副局长 唐邓贵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相关附件: 融交字〔2022〕12号 关于印发2022—2025年融水苗族自治县公路 品质工程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相关单位(股室)、县元笙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打造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的指导意见》(交安监发〔2016〕216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交办安监〔2016〕19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7〕113号)、《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2—2025年柳州市公路品质工程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柳交执〔2022〕3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实际,我局制定了《2022—2025年融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品质工程创建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融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3月21日 2022-2025年融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品质工程创建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桂战略的决定》(桂政发〔2016〕50号)文件精神,根据交通运输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示范创建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局于2018年来组织开展了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示范创建工作,先后对四荣至香粉提级改造公路工程、良寨至安太公路工程2个项目参与了品质工程示范创建活动。从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看来,各参与品质工程示范创建项目的质量管控、安全生产监管、内业资料规范管理等方面均得到较大的提升。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公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品质,结合我县实际,现决定“十四五”期间开展的公路品质工程创建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深入实施“实业兴市、开放强柳”战略,按照交通运输部打造品质工程的新理念,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落实“四个交通”发展要求,以深化现代工程管理为主线,通过建立完善公路建设管理机制,坚持管理和技术的传承与创新,全面提升我县公路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的质量安全水平,推动我县公路工程建设协调发展和转型升级,促进我县公路建设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引领,企业创建。充分发挥政府政策引导作用,完善项目建设评价体系,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激发参建单位创建品质工程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坚持立足实际,特色鲜明。立足项目建设实际,结合区域文化特色,统筹考虑内外因素与条件,把准工程定位,明确创建方向,制定特色鲜明、亮点突出的创建方案,精细实施,努力创建既满足当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又具有鲜明人文特色的品质工程。 3.坚持功能提升,注重效益。立足功能的完善与提升,运用价值工程管理技术,科学处理打造品质工程过程中建设与造价、功能与成本的关系,实现全寿命周期成本最优,提高工程投资效益和社会价值。 4.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立足公路项目建设的实际,围绕我县公路“十四五”发展规划,在充分总结已有经验的基础上,通过理念创新、方法创新和手段创新,建立品质工程建设的长效机制。 5.坚持示范带动,整体推进。通过培育典型项目,树立标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从实际需求出发,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着力解决影响品质工程创建的突出问题和主要薄弱环节,注重专项攻关和重点突破,不盲目求高求全,实现工程品质的稳步提升。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品质工程创建活动,培育一批精品项目。通过品质创建,借鉴、使用一批工程建设新技术新工艺,实现一批建设技术及管理制度的推广,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逐步形成品质工程标准体系和管理模式,使品质工程理念深入人心,崇尚质量、精益求精、匠心建造、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得到传承和弘扬,为我县公路建设全面推进品质工程建设夯实基础,全面提升全县公路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三、工作重点 (一)发展质量交通,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1.提升工程设计水平。强化系统设计,以工程质量安全耐久为核心,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强化工程全寿命周期设计,明确耐久性指标控制要求,系统考虑项目施工、运营管养和功能扩展的需求,实现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注重统筹设计,以推进模块化建设为方向,深入推进标准化设计,切实加强精细化设计,注重薄弱环节设计的协调统一,充分考虑征地、投资额受限以及工程使用状态的不利情形,做好风险防范设计;坚持使用功能和自然人文和谐统一的设计理念,以安全、舒适、便捷为目标,强化工程及配套服务设施的人性化设计,突出体现人文地理特色,追求自然朴实,实现工程与自然人文的和谐、融合与共享,避免刻意追求“新、奇、特”或盲目追求“之最”和“第一”。 2.提升工程质量水平。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健全工程质量责任体系,明确界定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质量责任,推动企业建立关键人员履职标准和岗位工作规范,建立岗位责任人质量记录档案,强化考核和责任追究,实现质量责任可追溯,推动落实质量责任终身制;推进质量风险预防管理,工程项目强化质量风险预控管理,加强质量风险分析与评估,完善质量风险控制措施和运行机制;健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和执行落实体系,严格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制度,强化技术方案分级分类审核责任,推行首件工程制,夯实工程质量管理基础;加强过程质量控制,工程项目建立质量目标导向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工序自检、交接检、专检“三检制”;加强设计符合性核查评价,深入实施质量通病治理,实施成品及半成品验收标识、隐蔽工程过程影像管理等措施,强化质量形成全过程闭环可追溯,积极应用先进检测技术和装备,加强工程质量信息化动态管理,加强过程质量管控,质量通病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强化工程耐久性保障措施,加强工程耐久性基础研究工作,创新施工工艺,加强关键结构、隐蔽工程和重要材料的质量检验和控制,切实提高工程耐久性。 3.提升工程管理水平。推进建设管理专业化,深化工程建设管理模式改革,强化建设单位专业化管理能力建设;健全专业化分包管理制度,加强分包管理,着力提高专业化施工能力;鼓励应用质量健康安全环境四位一体管理体系(QHSE管理体系),推进管理标准化;推进施工标准化,立足于推进工程现代化组织管理模式,积极推广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着力推进施工工艺标准化,施工管理模式体系化,施工场站建设规范化;推进工程管理精细化,倡导工程全寿命周期集成化管理,强化主体结构与附属设施的施工精细化管理,推动实施精益建造,提升工程整体质量,建立“实施有标准、操作有程序、过程有控制、结果有考核”的标准化管理体系;推进班组管理规范化,建立健全施工班组管理制度,强化班组能力建设,加强施工技术交底,实行班前教育和工后总结制度,推行班组首次作业合格确认制,强化班组作业标准化、规范化和精细化,全面推行班组人员实名制管理,强化班组的考核与奖惩,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二)发展平安交通,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1.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结合“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2019—2022年),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实现专项治理行动实现常态化,使安全生产意识深入人心,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发展观念,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2.加强安全风险管理基础体系建设。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体系,严格执行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落实质量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和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公开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推动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清单化、信息化、闭环化动态可追溯管理,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建设,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强化桥梁隧道工程等安全风险评估,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等制度,切实加强工程结构安全关键指标的实时监测与分析,积极探索智能预警技术,确保工程结构安全状态可知、可控;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安全生产的防、管、控能力,建立施工安全分级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制度。 3.推进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大力推广机械化作业和推行安全防护设备工具化、定型化、标准化、装配化,提高机械化和信息水平,促进现场各类隐患的排查治理,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推进施工安全管理体系规范化建设,促进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化、安全管理行为标准化,推行专控工序安全验收、安全人员教育实名制、培训教育工序化管理,以及体验式安全教育试点。 (三)发展绿色交通,提升绿色环保水平 1.统筹资源利用,实现集约节约。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集约高效”原则,严格保护土地资源,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耕地和基本农田占用,积极推进取土、弃土与改地、造地、复垦综合施措,高效利用沿线土地,鼓励改扩建公路充分发挥原通道资源作用;积极应用节能技术和清洁能源,推广应用供配电系统节能技术、LED节能灯具、照明智能控制系统、温拌沥青技术和冷补养护技术等新技术与新设备,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排放的老旧工程机械;大力推行废旧材料再生循环利用,积极推行废旧沥青路面、钢材、水泥等材料再生和循环利用,开展建筑垃圾的无害化处理与利用,积极应用节水、节材施工工艺,实现资源高效利用。 2.加强生态保护,注重自然和谐。推行生态环保设计,加强生态选线,推行生态环保设计和生态防护技术,重点加强对自然地貌、原生植被、表土资源、野生动物等方面的保护,增强公路排水系统对路面和桥面径流的消纳与净化功能;严格施工环境保护,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植被与表土资源保护和利用,做好临时用地的生态恢复;完善施工现场和驻地的污水垃圾收集处理措施,加强施工扬尘与噪声监管,推进公路施工、养护作业机械尾气处理;坚持工程防护与景观相协调,构建生态边坡、绿色挡墙景观带、生态型声屏障。 四、创建工作安排 (一)创建活动时间 公路品质工程创建工作从2022年1月开始,至2025年12月结束,为期四年。 (二)创建活动范围及评价内容标准 1.创建范围:融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管理权限范围内、列入国家和地方交通基本建设计划的在建二级以上公路及10公里以上三级公路工程项目(含独立大桥和独立隧道)均应参加创建工作。 2.评价内容。品质工程示范创建工作以设计和施工阶段为主;评价工作在项目主体工程完成建安费的50%后且交工验收前进行,主要对工程建设过程中落实打造品质工程主要措施及阶段性成果进行综合评价。 3.评价标准。《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柳州市公路品质工程示范创建项目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柳交质监〔2018〕180号)。 (三)创建活动步骤 1.启动创建阶段(自2022年1月至6月)。 (1)根据我县公路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印发《2022-2025年融水苗族自治县公路品质工程创建实施方案》。在建的二级以上公路及10公里以上三级公路工程项目(含独立大桥和独立隧道)作为品质工程创建项目,其他在建或拟开工项目可根据情况于2025年6月前陆续提出参与品质工程创建。 (2)明确重点突破方向。追求工程内在品质和外在品味的有机统一,以优质耐久、安全舒适、经济环保、社会认可为建设目标的工程建设成果,提升内在品质;以优化工程设计、施工各环节提升外在品味。坚持从实际需求出发,结合自身优势和功能属性,围绕品质工程内涵和主要措施,在路基、路面、桥梁工程等多个方面开展创建工作,实施重点专项攻坚,力求率先突破,取得实效。 2.深化创建阶段(自2022年7月至2025年12月) (1)建立创建项目评价与激励机制,完善相关鼓励政策。 (2)加强制度建设,依托创建项目,开展本地区工程管理制度和评价标准研究,建立健全以品质工程为导向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 (3)加强技术创新,依托创建项目,着力在绿色公路建设,完善关键部位、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的过程管理,隐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工艺工法创新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4)选创宣传推广。加强对品质工程创建工作和典型经验的广泛宣传,对成果显著的创建项目、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践行工匠精神的个人予以表彰,并积极宣传推广。 五、工作要求 为更好地推进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创建工作,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制定新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督促和指导各项目参建单位深入开展品质工程创建工作。公路品质工程创建期间,应将在建的二级以上公路及10公里以上三级公路工程项目(含独立大桥和独立隧道)纳入品质工程创建。 公路品质工程创建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的工作要求如下: (一)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要发挥主导作用,制定项目品质工程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分解工程任务,落实责任体系,建立保障和激励机制,完善检查和考核机制,推进管理标准化,实现管理专业化,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加强开展针对项目实际的相关课题研究,及时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组织开展品质工程创建的自评价工作,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确保品质工程创建一次性通过考评。 (二)勘察设计单位 勘察设计单位要发挥基础作用。树立全寿命设计理念,强化工程结构耐久性设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做细前期规划,做实勘查工作,加强设计论证和比选,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功能实效。坚持需求和建设目标引导设计,加强可施工性、可维护性、可扩展性、灾害防御等系统设计,实现工程建设可持续发展。推广标准化和通用化设计,推进设计施工一体化。注重生态环保、工程美学、人性化设计,倡导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设计创作,追求自然朴实,提升项目文化内涵,体现工程的人文关怀。精心设计,努力创造设计精品,从源头上为打造品质工程奠定良好基础。 (三)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要发挥促进作用,按照监理服务合同明确的职责和授权,为建设单位开展品质工程建设活动出谋划策。建立目标导向管理机制,将创建品质工程相关要求纳入日常监理工作,制定落实品质工程创建方案的监理实施细则。切实加强现场监管力度,认真履行监理职责,严格执行质量工序验收和安全专控工序验收制度,加强关键节点、重点部位、薄弱环节、潜在隐患的质量、安全与环保过程控制,确保施工标准化、质量通病治理和品质工程创建其他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要发挥主体作用,强化“品质”意识,把品质工程作为企业信誉和荣誉的价值追求。认真履行合同,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质量自检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加强责任落实和追究,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现场管理。积极落实“双标管理”要求,提高工程施工标准化、智能化、机械化、专业化、精细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加强质量通病治理,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高质量安全风险预控能力。规范分包管理,实行专业化分包,积极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建立优秀技工激励机制,加强专业化施工班组建设,推行师徒制模式,建立稳定的技术工人队伍,提升一线工人队伍素质。切实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注重人文关怀,为一线工人提供体面工作的基本条件。 (五)试验检测单位 试验检测单位要发挥指导作用。推行工地试验室独立运行机制,强化建设单位、母体试验检测机构的对工地试验室的监管工作,确保试验检测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保证试验检测数据准确、有代表性,以准确可靠的试验检测数据指导工程建设管理和施工质量管控。建立健全试验检测管理体系,落实岗位职责,保证工地试验室的履约能力。积极应用具有便捷、无损、数据自动采集与传输等特征的先进检测装备,逐步实现试验检测工作数字化、可视化、智能化。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全面部署 县交通运输局成立品质工程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部署、督促协调活动开展及项目试点、经验推广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股室)包括:规划建设股、安全股,县公路发展中心、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大队。 品质工程活动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品质工程创建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张帆(兼),成员为杨薪字、黄海霞、邢 芳。 (二)加强指导,协调联动 要加强对创建项目的评估指导,开展阶段性检查,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对表现突出的单位予以鼓励,适时组织项目观摩交流,及时将先进的管理理念、工艺工法、技术创新等推广应用至其他项目,形成协调联动、均衡发展的良好局面,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三)联合攻关,推动创新 各参建单位要积极落实“品质工程”的创建活动各项要求,加强组织重点关键技术的联合攻关,从完善工程管理、提升工程品质出发,积极推动设计施工与科研联动、协同创新,注重理念、管理、技术等的总结和提升,凝结创建成果,努力促进创新成果转化应用与共享,切实提升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管理与技术水平。 (四)加大宣传,广泛参与 充分利用报刊、网络、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对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进展情况及典型经验进行广泛宣传,用创建过程中的鲜活事例向社会传递和释放正能量,营造有利于创建工作的舆论氛围;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作用,创新管理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提高品质工程创建活动的参与度和广泛性,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融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2022年3月21日印发 2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 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工作 职责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切实发挥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在协调解决全县就业工作重大问题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结合我县政府机构部门人员调整情况,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对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作相应调整。 一、调整后的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县委宣传部、县编办、县扶贫办、县经促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农业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工商联、县国税局、县地税局、中国人民银行连南县支行、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二、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各镇人民政府 落实扩大就业和稳定就业的政策措施;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相关工作;统筹做好本辖区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失业人员就业的工作,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登记制度,推进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县委宣传部 组织新闻单位宣传党和政府促进就业创业的方针政策,大力宣传就业创业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先进事迹,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为全社会关心支持就业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县编办 创新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编制管理,加强乡镇、街道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 (四)县扶贫办 做好全县的贫困状况监测、登记建档立卡、统计及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村贫困劳动力培训转移、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工作;落实扶贫政策和就业创业精准扶贫联动工作。 (五)县经促局 将新增就业、控制失业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研究制定有利于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和宏观经济政策;在制定国民经济计划、对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进行重大调整时,把就业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优先目标予以考虑;建立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与就业的联动机制;参与完善扶持创业的政策措施;拟定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就业扶持政策,制定就业服务、职业培训的收费政策,协调和督促检查各项收费减免扶持政策的落实;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参与完善就业服务体系。 全面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扩大就业规模;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加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六)县教育局 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高校大学生的帮扶,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工作;配合落实就业状况对高等教育的反馈机制。 (七)县科技农业局 充分发挥财政科技资金的引导作用,完善科技创新政策措施,促进科技与就业协调发展;指导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的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作为研究助理或辅助人员参与项目实施工作。 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推动落实异地务工人员返乡创业有关政策,引导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能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调查研究,多渠道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八)县公安局 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高校毕业生落户手续,提高服务水平;重视就业工作,及时掌握有关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就业创业服务;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工作,化解矛盾和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九)县民政局 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落实军队退役士兵安置有关政策。 (十)县财政局 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创业工作目标,合理安排就业创业资金,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及时拨付就业创业各项补助资金;加强就业创业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根据中央、省、市、县规定,配合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和完善各项促进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措施。 (十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牵头制定扩大就业和稳定就业的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相关工作;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失业人员就业的工作,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登记制度,推进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负责县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十二)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 在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核、报批时,对补偿标准是否符合国家和省、市现行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协助人社部门对县(市、区)级人民政府是否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进行书面审核;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完善并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 (十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的管理,规范市场行为;配合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涉及拖欠工资问题投诉举报的处理;做好劳动保护与职业安全培训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等方面的检查工作。 (十四)县公共资产管理中心 鼓励、引导国有企业承担社会责任,通过企业发展,在稳定就业岗位的同时,为社会提供更多就业机会;指导各地落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促进就业机会公平。 (十五)县统计局 开展有关就业统计调查研究;提供就业有关统计信息,为做好促进就业工作和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十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参与研究制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政策措施;指导各地落实相关工商登记规费减免政策;统计反映工商登记费用减免落实情况;依法办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提供工商登记便利化服务;积极鼓励、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工作。 (十七)县总工会 指导各级工会组织督促各项扶持政策落实;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劳资纠纷案件处理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指导和帮助各级工会组织按规定开展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工作;帮助就业困难群体通过多种渠道实现就业创业。 (十八)团县委 发挥各级团组织的作用,教育和引导广大青年转变就业观念;鼓励支持广大青年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积极组织开展促进和帮助青年的就业创业服务活动;培养树立和大力宣传青年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先进典型。 (十九)县妇联 充分发挥各级妇联组织的作用,教育和引导女性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积极组织开展促进和帮助女性劳动者的就业创业服务活动;培养树立和大力宣传女性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先进典型。 (二十)县残联 研究制定残疾人就业工作计划;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组织开展促进和帮助残疾人员就业创业的服务活动;推动落实用人单位按比例招用残疾人就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推动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的建设。 (二十一)县工商联。 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承担社会责任,通过企业发展,扩大就业总量;充分发挥行业商会(协会)作用,支持会员企业,提供就业岗位。 (二十二)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贯彻落实国家促进就业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协调解决政策执行过程中的问题;统计反映促进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 (二十三)中国人民银行连南县支行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就业创业的金融支持政策;完善并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指导、督促各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企业提供贷款支持。 (二十四)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负责开展和协调全县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具体实施落实就业积极政策及再就业援助工作;负责城乡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和流动就业的具体工作;负责与县内外劳务协作、劳务扶贫、劳务交流;负责县公益性职业介绍工作;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和信息网络管理、运行、监督及人力资源信息工作;贯彻国家人才合理流动的政策、法规,建立人才流动的社会机制;按规定管理流动人员、辞职和辞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档案,建立人才信息库,并办理人员流动和就业推荐工作;认真做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工作;承担就业指导、政策咨询等任务;负责制定全县创业促就业工作整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开展创业项目开发、创业项目展示推介、创业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指导开展创业培训、创业实训;负责培训基地的开班审批备案、结业考试考核、创业培训证书发放、培训补贴审核、师资管理及教研活动;负责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给予创业补贴,协调办理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等创业扶持政策;为创业的毕业生提供人事代理、人才推荐、社会保障等综合服务;负责建立创业指导专家服务团,并负责开展日常工作;负责基层创业服务平台建设,指导开展创业服务;负责收集上报相关信息,组织创业政策和创业典型的培育与宣传;负责全县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服务示范窗口建设;组织和指导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包括初级职业技能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和岗前培训等工作。 附件:连南瑶族自治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30日 连南瑶族自治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工作职责的通知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指导和帮助各级工会组织按规定开展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工作、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工作职责的通知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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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http://www.kuxuanbao.com/post/16462.html发布于:2026-0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