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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重庆市江津区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重庆市江津区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3、2023年11月重庆市江津区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考85名工作人员笔试历年高频考点-难、易错点荟萃附答案带详解.docx
重庆市江津区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5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11月15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并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须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认定,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同时提供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报考岗位要求的职业(执业)资格等证书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其中相应教师资格证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学金、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及竞赛奖项的认定,以在应届毕业学历阶段取得为准。 本公告中所指“世界高校前300位的国(境)外高校”的认定,对“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HE)、软科世界大学排名(ARWU)、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均予认可。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时公告,请考生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可选择两种方式的任何一种进行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中要求的“报考条件”,以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各个岗位的报考要求和条件,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在2023年11月15日上午9:00—11月20日上午9:00期间,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点击首页“我要办”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进入重庆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区县委托、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栏目,点击“重庆市江津区事业单位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入口”进行报名。考生根据提示进入“渝快办”统一登录界面,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渝快办”用户名和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考生务必牢记。 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并做好报名关键信息记录。考生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含jpg格式照片,20kb以下)。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如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须在2023年11月20日12: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修改,重新提交。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且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方能进入后续环节。 (二)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所有考生(含网上报名考生)均应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6)。其中,教育类岗位仅在陕西师范大学站和西南大学站进行现场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卫生类岗位仅在四川大学站和重庆医科大学站进行现场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1.陕西师范大学站(教育类岗位):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具体地点将发布在学校官网和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1月21日9:30-16:00。 2.西南大学站(教育类岗位):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西南大学北碚校区(具体地点将发布在学校官网和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1月27日9:30-16:00。 3.四川大学站(卫生类岗位):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具体地点将发布在学校官网和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1月24日9:30-16:00。 4.重庆医科大学站(卫生类岗位):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具体地点将发布在学校官网和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1月24日9:30-16:00。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如有调整的,将在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按要求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四)开考情况公布。 各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岗位名额递减或取消情况、是否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等信息将于所有站点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岗位均在重庆进行考试考核,不在其他省市设分考场。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考生增加笔试环节;未达到8:1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一)笔试。 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一科,考试时间90分钟,分值150分,采取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 笔试时间初定于2023年12月2日(星期六),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将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对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应笔试而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 (3)若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等事项将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面试。 1.甲类岗位 甲类岗位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采取试讲方式,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设计能力、课堂教学艺术等;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查思维能力、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乙类岗位 乙类岗位面试为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查思维能力、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各岗位具体面试项目详见附件1,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于笔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凡在进入面试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甲类岗位: (1)组织笔试的岗位: 考试考核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3×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2)未组织笔试的岗位: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2.乙类岗位: (1)组织笔试的岗位: 考试考核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3×50%+综合面试成绩×50%。 (2)未组织笔试的岗位: 考试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行公布。 (四)签订就业协议。 经考试考核,符合条件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请考生提前备齐相关材料。 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如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出现缺额的,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各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江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签约后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江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可递补的缺额是否执行递补及递补次数,由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研究后确定。需递补的,按签订就业协议人员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选,且递补人员的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应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全部聘用人员须在江津区服务3年,方能交流、调动到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3年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本次招聘的相关事宜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上公示和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咨询电话: 区教委:023-47264946; 区卫生健康委:023-47562273; 区人力社保局:023-47272805、023-47522709。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本公告由江津区人力社保局、江津区教委、江津区卫生健康委进行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 1.重庆市江津区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重庆市江津区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 5.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6.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 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工作经历。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可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日,如“40周岁以下”,指未满41周岁,在1982年7月4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还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附件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查。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根据考生所学课程及专业培养目的等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0周岁以下,均含40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考生须在报名前取得《岗位一览表》(附件1)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条件。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等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时公告,请考生关注。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考生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23年7月4日9:00至7月8日9:00期间,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首页“我要办”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区县委托、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点击进入)”栏目,点击“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的各项内容。如因不符合条件或不诚信报考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照片审核。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招聘方只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照片规格:140×180像素,照片要求为jpg格式,30kb以下)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电子照片已上传但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3年7月8日12:00前进行照片修改,重新等待审核),不对其他网上填报信息进行初审。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请再次认真核对本人所填信息是否准确,是否符合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避免误报。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招聘方将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7月8日17:00前,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确认参考(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人收取)。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考生网上缴费后,要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核实缴费是否成功。网上报名后未缴费成功的,不能参加考试考核。 (四)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通过并成功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考生,须在2023年7月14日9:00至7月16日10:3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需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的重要依据之一,请考生妥善保管。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遗失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五、考试考核 本次考试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综合知识测试,分值为100分,时长90分钟。主要测查内容为:教育基础理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础理论、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等)占比30%,专业知识(学科知识)占比70%。详见附件1。 2.笔试时间暂定2023年7月16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3.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江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等事项将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的考生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通知的时间、地点等要求,提供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附件5),接受报名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江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应聘岗位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江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比例。 (三)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面试总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结构化面试10分钟)。面试项目各项分值均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采取试讲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技能和实际工作能力。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各岗位开展面试项目内容详见附件1。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可放宽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3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分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人选。 体检由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江津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考察办法(试行)》进行考察,考察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考察前(以考察文件印发之日计算)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江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需递补的,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且递补人员的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考察及以后环节出现缺额的均不再递补。 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进入考察环节后,考生以非正当理由放弃后续拟聘资格的,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应登记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将对未来报考江津区事业单位产生不利影响。 七、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j.cq.gov.cn/)、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上公示,公示时间均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全部岗位需与聘用人员约定最低服务期,全部聘用人员须在江津区服务满3年。凡此类岗位聘用人员在未满约定的服务期时,不得调动到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3年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上公示的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公告由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三)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47272805、023-47522709。 (四)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 1.重庆市江津区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 4.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5.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6.诚信应聘承诺书 1 (图片大小可自由调整) 2023年11月重庆市江津区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考85名工作人员笔试历年高频考点-难、易错点荟萃附答案带详解 第1卷 一.参考题库(共420题) 1.从四个图中选出唯一的一项,填入问号处,使其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A.A B.B C.C D.D 2.青海省正由低水平均衡向保护生态和重点开发共同发力转变,区域间整体组织性差,产业密集度低,各项指标分化,民族地区发展落后,县域经济发展缓慢,除西宁、海东、海西外,其他5个州生产总值仅占全省的17%,省内不同地区、不同功能区和城乡之间发展不均衡还在加深,低水平竞争和重复建设仍重庆市江津区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重庆市江津区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重庆市江津区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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